一、申请条件
想要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首先需要满足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的相关规定。贷款对象必须是在本地购买自住房,并向本地住房资金管理机构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交存人和汇交单位的离退休职工。此外,借款人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
2.持有购房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受托银行同意的担保方式;
3.持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4.次付款金额不低于住房委员会规定的限额;
5.符合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流程
1.借款人申请:借款人需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个人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明;结婚证(无配偶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贷款同意信函;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相关证明文件;以及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初审:接到申请后,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确定贷款金额以及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的比例。
3.受托银行调查:初审通过后,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会填制委托调查通知单,明确贷款金额、期限并注明“抵押贷款”的字样,委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调查。受托银行在收到委托调查通知单及相关材料后,通知借款人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并对借款人进行贷款前调查,将调查结果通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4.签订借款合同:两笔贷款的生效日期应为同一天,贷款期限也应相同。
5.开立政策性账户和经营性账户:借款人需要分别开立政策性账户和经营性账户。
6.办理抵押、担保、质押和手续等相关程序。
7.借款合同生效后,银行将资金直接划入开发商在该银行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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